(单选题)11: 甲与乙订立合同,规定甲应于2007年8月1日交货,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。7月底,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,无支付贷款之能力,并有确切证据,遂提出中止合同,但乙未允。基于上述因素,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。依据合同法原理,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
A: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,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
B: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,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
C: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,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
D: 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,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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