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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为和郑全合伙开办了一个商店,1995年6月因发生争议经法院判决

时间:2021-07-08 13:50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(判断题)23: 吴为和郑全合伙开办了一个商店,1995年6月因发生争议经法院判决散伙。对于合伙经营期间所欠的10万元债务,法院判决确定吴为承担7万元,郑全承担3万元。现郑全暂时无力偿还,债权人有权请求吴为偿还郑全承担的3万元债务。 A: 错误 B: 正确
(判断题)23: 吴为和郑全合伙开办了一个商店,1995年6月因发生争议经法院判决散伙。对于合伙经营期间所欠的10万元债务,法院判决确定吴为承担7万元,郑全承担3万元。现郑全暂时无力偿还,债权人有权请求吴为偿还郑全承担的3万元债务。
A: 错误
正确答案:♦B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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